《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是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的情形。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期限为14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可达37天。1. 公安机关决定拘留后应在24小时内讯问发现不应拘留须立即释放并发给证明。2. 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的应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检察院应在7日内作出决定。3. 若检察院批准逮捕公安机关继续羁押;若不批准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具体拘留天数要依案件实际情况包括犯罪情节、证据收集等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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