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有两种方式对应不同的办理部门:1. 协议离婚:需双方自愿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这种情况要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2. 诉讼离婚: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符合条件的法院会受理并审理判决。如《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