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偷逃应缴税额较大: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予以立案追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2. 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一年内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不论偷逃应缴税额多少均应立案追诉。同样依据上述解释第十七条规定。3.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如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虽未明确税额标准但多次走私行为也可能被立案追诉。4. 单位犯该罪:单位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标准定罪处罚。 单位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偷逃应缴税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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