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继承人需先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 然后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所需材料一般包括: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等。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还需提交遗嘱原件。3. 接着继承人凭借公证书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填写相关申请表并提交上述公证材料等经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过户。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办理遗嘱继承房产过户遵循上述程序以确保合法合规完成产权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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