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没有借条的借款也有可能追回。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核心分析:首先,借贷关系的成立不以借条为唯一依据。只要能证明双方存在借款的合意以及款项的实际交付,借贷关系即成立。比如双方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能体现借款事实,转账记录能证明款项交付等。出借人有义务证明借款事实,借款人若否认借款,需提供反证。关键在于证据的充分性和关联性。实务建议:一是尽量收集能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二是与借款人沟通时,可再次确认借款事实并留存相关记录;三是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起诉时需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证据等材料,法院受理后会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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