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原则:借贷纠纷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2. 关于合同履行地:如果借贷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那么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如果没有约定履行地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3. 特殊情况:如果借贷双方有书面协议选择了管辖法院只要该协议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那么约定的法院有管辖权。此外如果涉及的借贷金额较大等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情况会由相应级别的法院管辖。比如在某些地区诉讼标的额达到一定标准的案件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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