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当收到被起诉的通知后,可通过查看相关法律文书来知晓起诉方是谁。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核心分析:起诉方有义务向法院提供准确的被告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地址等,以便法院能够有效送达法律文书。被告有权利知晓起诉自己的主体身份,这是其行使答辩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基础。关键构成要件在于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送达起诉状副本,确保被告能清晰了解诉讼相关信息。实务建议:留意法院送达的传票、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上面会明确记载起诉方的信息。如果收到的法律文书不清晰或有疑问,可联系受理案件的法院,询问关于起诉方的具体情况。及时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提交答辩状,在答辩状中明确回应起诉相关事宜,并表明自己的态度和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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