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第三者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赔偿数额并无明确固定标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核心分析:首先,无过错方需举证证明对方存在上述过错行为导致离婚。若能证明,过错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能会少分。赔偿数额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如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对无过错方造成的精神损害程度、双方经济状况等。关键在于确定过错行为是否符合法定情形以及对无过错方损害的程度。实务建议:收集过错方与第三者的亲密照片、视频、聊天记录等证据。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同时主张损害赔偿。法律程序大致为:先准备好起诉状、证据等材料向法院立案,法院受理后安排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双方举证质证,法院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确定财产分割及损害赔偿数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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