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亲密聊天记录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作为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范畴。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当涉及民事纠纷等需要证据证明事实时,若聊天记录能证明案件相关事实,就可作为证据。权利义务:提供聊天记录的一方有义务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关键构成要件:一是记录内容需与案件事实相关;二是来源要合法,不能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三是需能证明待证事实。实务建议:收集证据时,要注意保存原始记录,不要随意删减、修改。可以对聊天记录进行公证,增强其证明力。如果涉及诉讼,在举证期限内提交给法院,并说明该聊天记录与案件的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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