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即执行一年半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申请假释。法律依据:《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假释是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犯罪分子附条件提前释放。需要达到规定执行刑期比例,同时满足悔改、无再犯危险等条件。权利义务:犯罪分子有遵守监规、接受改造的义务,符合条件时有申请假释的权利;监狱等执行机关有考察、审核的职责。关键构成要件:执行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确有悔改表现、无再犯罪危险。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在服刑期间,积极表现,如获得表扬、奖励等,作为悔改表现的证据。申请流程:由犯罪分子本人或其家属向服刑监狱提出假释申请,监狱进行审核评估,认为符合条件的,报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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