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刑事拘留一般不超过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不超过37天。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核心分析: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后若认为需逮捕,需在规定时间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检察院有七日时间决定是否批准逮捕。一般情况下拘留期限为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加上检察院审查决定的时间,即14天。若犯罪嫌疑人属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可延长至37天。实务建议:家属若想了解犯罪嫌疑人情况,可向办案机关询问。若认为拘留期限过长或存在不当拘留情况,可委托律师介入,律师可向办案机关了解案件情况,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家属可收集犯罪嫌疑人平时表现、可能存在的从轻情节等证据材料,以便律师在案件处理中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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