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继孙子女在特定情况下可以继承继祖父母遗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核心分析:若继孙子女的父母与继祖父母存在扶养关系,那么继孙子女可基于代位继承取得继祖父母遗产。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若继孙子女与继祖父母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扶养关系,也可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实务建议:收集证据证明继孙子女的父母与继祖父母存在扶养关系,比如共同生活的相关证明、经济往来凭证等。若产生纠纷,可先尝试与其他继承人协商,协商不成可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证据和法律进行判决。诉讼中要按照法定程序提供证据,参与庭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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