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领结婚证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核心分析:适用逻辑:依据婚姻登记条例明确结婚登记所需材料。权利义务:男女双方有如实提供材料的义务,婚姻登记机关有审核并依法登记的职责。关键要件:证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实务建议:提前准备好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前往双方任意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按照婚姻登记处的指引,填写相关表格,提交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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