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配偶带来的子女通常指继子女,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有继承权;未形成抚养关系的,没有继承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核心分析:继子女继承权的关键在于是否形成抚养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如果继父母对继子女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比如在生活上照料、经济上供养、教育上培养等,继子女就有继承权。权利义务方面,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同时也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实务建议:收集证据证明抚养关系,比如共同生活的记录、继父母对继子女教育费用的支出凭证等。若发生继承纠纷,可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需按照法定程序,提交相关证据,由法院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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