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核心分析:适用逻辑:明确了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一般性规定,保障公民等主体在知晓具体行政行为后有合理时间申请复议。权利义务:申请人有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复议的权利,行政机关需依法处理。关键构成要件: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算,有六十日的基本期限,特殊情况除外。实务建议:申请人要注意在规定时间内关注具体行政行为,及时计算申请期限。记录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时间,可通过书面通知、文件送达等凭证确定。若因不可抗力等耽误期限,及时提供证明并申请继续计算期限。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如行政决定书等,按要求向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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