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拆迁房婚后过户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视情况而定。如果拆迁房是一方婚前房产拆迁所得,且过户时未明确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属于一方个人财产;若拆迁房是婚后基于夫妻共同财产拆迁所得,或虽为一方婚前房产但过户时明确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核心分析:关键看拆迁房的来源及过户时的约定。若源于一方婚前财产,未特别约定则为个人财产;源于婚后共同财产或有明确约定为共同财产的,则是共同财产。实务建议:若对拆迁房归属有争议,首先需收集能证明拆迁房来源的相关证据,如婚前房产证明、拆迁协议等。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判定。诉讼中需明确诉讼请求,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按照法院要求的程序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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