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婚前一方支付房子首付,离婚时该房产的处理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若婚后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首付部分属于支付方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核心分析:首先,房产归属看登记情况。若登记在首付方名下,一般倾向归首付方,但要考虑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共同还贷体现夫妻共同付出,增值部分基于房产整体价值提升。关键在于明确首付资金来源及还贷账户等情况。实务建议:收集首付支付凭证、银行贷款合同、还贷流水等证据。双方先协商房产分割,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起诉时提交相关证据,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及证据进行审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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