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核心分析:适用逮捕需满足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以及存在特定社会危险性等条件。权利义务方面,司法机关有依法审查决定逮捕的权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接受或不接受逮捕决定的相应权利和义务。关键构成要件包括犯罪证据、刑罚可能性及社会危险性。实务建议:公安机关需收集充分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检察院审查逮捕时严格把关。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认为不应逮捕,可提出意见和证据。若被逮捕,可通过律师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法律程序上,由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审查决定,不服决定可申请复议、复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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