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在离婚诉讼中,涉及家庭暴力的,法院会将其作为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重要因素。若能认定存在家庭暴力,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核心分析:首先,家庭暴力是严重破坏夫妻关系的行为。一方实施暴力,侵犯了另一方的人身权利。在法律适用上,只要能证明存在家庭暴力事实,法院就可能认定夫妻感情破裂。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基于此要求损害赔偿,这体现了对受害者的保护。关键构成要件是要有充分证据证明暴力行为的存在。实务建议:遭受家庭暴力一方要及时收集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伤情照片、证人证言等。在离婚诉讼中,向法院详细陈述暴力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等。若因家庭暴力导致生活困难,可在诉讼中请求对方给予适当帮助。同时,可向当地妇联、居委会等部门反映情况,寻求帮助和支持。法律程序上,先准备好证据和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然后按法院要求参加庭审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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