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需依法定程序进行,包括成立清算组、通知公告债权人、清理财产及债权债务、制定清算方案并实施,最终注销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核心分析:成立清算组是首要步骤,股东有义务按规定组成。通知公告债权人保障其知情权,以便申报债权。清理财产及债权债务要全面准确。清算方案需经确认后实施。实务建议:及时成立清算组,明确分工。书面通知已知债权人,公告通知未知债权人。全面清查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按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制定合理清算方案。完成清算后,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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