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房屋拆迁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分情况判断。若房屋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购买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下被拆迁,那么拆迁利益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房屋是一方的婚前财产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被拆迁,拆迁利益则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核心分析:首先看房屋取得时间,婚前取得一般为个人财产,婚后取得若无特殊约定多为共同财产。再看购房资金来源等,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其拆迁利益应共同享有。关键在于房屋的权属性质及婚姻关系存续情况与拆迁行为的关联。实务建议:收集房屋购买合同、出资凭证等证明房屋权属及出资情况的证据。若对拆迁利益归属有争议,可先尝试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确定拆迁利益的归属。法律程序一般包括立案、举证、开庭审理、判决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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