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烈士孙子一般可以享受一定待遇。法律依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烈士遗属享受相应的抚恤优待。烈士的子女、兄弟姐妹本人自愿,且符合征兵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其服现役。烈士的子女符合公务员考录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为公务员。烈士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优待;在公办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的,免交保教费。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高等学校本、专科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免交学费、杂费,并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助学政策。核心分析:1.烈士遗属依法享有抚恤优待权利。2.孙子作为烈士遗属范畴内的特定亲属,在教育、就业等方面可享受优先或优待政策。3.关键在于其与烈士存在特定亲属关系,且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条件。实务建议:1.首先由家属向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咨询了解具体的烈士遗属待遇政策及申请流程。2.准备好能证明与烈士亲属关系的相关材料,如户口簿、出生证明等。3.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格,提交材料进行申请。4.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享受相应待遇。如遇问题,可进一步咨询或通过行政复议等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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