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女儿通常可以争取娘家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基于男女平等原则,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享有与儿子同等的继承权。权利义务:女儿有权参与娘家财产的继承分配,履行相应的继承手续和义务。关键构成要件:女儿与被继承人存在父母子女关系,且被继承人去世时留有合法财产。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被继承人的遗嘱、财产凭证等。协商沟通:先与其他继承人友好协商财产分配事宜。法律途径:若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继承诉讼,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在诉讼中,需按照法定程序提交相关证据,由法院依法判决财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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