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核心分析:非军人对军人离婚诉讼:若军人是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这是考虑到原告方便诉讼。双方都是军人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团级以上单位驻地法院管辖,方便确定管辖地及后续诉讼流程。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准备结婚证、涉及财产分割的相关财产证明等。确定管辖法院:依据上述规定判断应向哪个法院起诉。起诉流程:起草起诉状,准备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材料立案,之后按法院安排参与庭审等诉讼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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