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股东会决议的通过比例通常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来确定。一般事项需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重大事项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核心分析:首先,公司章程可自行约定决议通过比例,但不能违反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一般事项的通过标准是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这是为了保障多数股东的意愿能够得到体现。重大事项要求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是因其对公司影响重大,需更高比例股东同意。需明确表决权的计算依据,通常按照认缴出资比例确定。实务建议:查看公司章程,确定具体事项的决议通过比例要求。统计各股东的表决权数量,判断决议能否通过。如对决议有异议,可在股东会会议上表达,并留存相关记录。若因决议产生纠纷,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诉讼时需提供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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