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根据销售金额不同有不同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核心分析:行为主体为生产者和销售者。客观上实施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且销售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关键在于销售金额的认定,它是量刑的重要依据。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产品质量检测报告、销售记录、交易凭证等,证明存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及相应销售金额情况。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续按照司法程序,配合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的工作,等待最终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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