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在主体、客体、行为对象及量刑等方面存在不同。法律依据:贪污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职务侵占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核心分析:主体不同:贪污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等;职务侵占罪主体是公司、企业等单位人员。客体不同:贪污罪侵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廉洁性及公共财产所有权;职务侵占罪侵犯单位财物所有权。行为对象不同:贪污罪针对公共财物;职务侵占罪针对本单位财物。实务建议:确定主体身份是关键,判断是否为国家工作人员等。收集财物性质及侵占行为的证据,如账目、文件等。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后续按刑事诉讼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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