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行政复议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核心分析:1.行政复议中证据种类多样,目的是全面准确认定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2.被申请人有义务提供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申请人和第三人有权利查阅相关证据。3.关键在于证据要真实、合法且与行政行为相关,能证明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实务建议:1.收集证据时要注意合法性、关联性和真实性。2.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信息公开获取相关证据。3.若有证人,要及时让证人出具证言。4.行政复议机关会对证据进行审查判断,申请人和被申请人都应围绕证据的证明力进行阐述和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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