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婚外情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判决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并非仅依据婚外情这一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核心分析:首先,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孩子,一般倾向于判给母亲,这是出于孩子年幼对母亲依赖的考虑。其次,已满两周岁的孩子,法院会比较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生活环境等,比如经济收入、教育背景、居住条件等,看哪方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再者,孩子已满八周岁时,其意愿会被充分尊重。婚外情只是法院在判断父母双方情况时可能会考虑的一个因素,但不是决定性因素。实务建议:如果争取孩子抚养权,要收集自身抚养优势的证据,如稳定的工作收入证明、良好的居住环境证明、孩子与自己长期生活形成亲密关系的证据等。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法院的立案流程准备材料立案,等待法院审理判决。在诉讼过程中,积极参与庭审,清晰表达自己对孩子抚养的有利条件和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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