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拆迁后购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拆迁款是夫妻共同财产,且购房款来源于此,那么房子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拆迁款是一方个人财产转化而来,且购房款仅用该个人财产支付,房子则可能属于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核心分析:首先判断拆迁款性质,若为夫妻共同财产,用其购房则房子为共同财产。关键在于拆迁款来源及购房资金构成。若一方婚前房屋拆迁,补偿款为个人财产,用该款购房,房子归个人。实务建议:收集拆迁协议、购房资金来源凭证等证据。若有争议,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起诉时需提交相关证据,法院会根据证据及法律规定判定房屋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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