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婚后买房不一定都属于夫妻共有。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核心分析:1.若婚后买房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无特殊约定,房产属于夫妻共有。2.若购房资金是一方的婚前财产,或明确由一方继承、受赠且指定只归一方,该房产为个人财产。3.关键在于资金来源及是否有明确约定房产归属。实务建议:1.若要确定房产归属,查看购房资金转账记录等,证明资金来源。2.夫妻可签订财产协议,明确约定房产归属,协议需采用书面形式。3.若对房产归属有争议,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房产归属,诉讼中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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