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终结案件执行并不完全等同于结案。终结执行是在执行过程中,因出现特定情形,暂时停止执行程序。但案件仍有可能在具备条件时恢复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当出现法定情形时,法院依职权裁定终结执行。权利义务: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的权利暂时无法通过本次执行程序实现,但不排除未来恢复执行的可能。关键构成要件:必须符合法律明确规定的几种情形。实务建议:对于申请执行人:若案件终结执行,要关注终结原因。若因被执行人暂无财产等可定期与法院沟通,了解被执行人财产变动情况。对于被执行人:若因自身符合终结情形,后续仍需留意自身财产状况,以防恢复执行。法律程序:终结执行由法院作出裁定,裁定书送达当事人后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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