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外地可以办理离婚。如果双方都在外地且自愿离婚,可以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核心分析:协议离婚:需双方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地办理,体现自愿原则和便于婚姻登记机关审查核实等。诉讼离婚:以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及法院审理便利。实务建议:协议离婚:准备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前往相应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经审查、冷静期等程序办理。诉讼离婚:向有管辖权法院提交起诉状、证据等,法院受理后安排审理,经调解或判决等流程。收集如感情破裂证据、财产证据等,可咨询当地法院立案庭了解具体程序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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