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国家占地补偿款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离婚时需进行分割,原则上应均等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占地补偿款通常是基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土地被占而获得,一般属于共同财产。核心分析:首先判断占地补偿款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若属于则可能是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离婚时应协商分割。关键在于确定该补偿款的性质及取得时间。实务建议:收集占地补偿款的相关凭证,如补偿协议、发放记录等,证明其取得时间和金额。双方先协商分割方式,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中需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一般会综合考虑土地来源、双方对家庭贡献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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