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法院开庭可以委托别人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核心分析:1.当事人基于自身意愿,有权委托代理人参与诉讼。2.代理人需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明确代理权限。3.不同代理权限决定代理人在庭审中的行为范围,特别授权可进行如承认、放弃诉求等重大诉讼行为。实务建议:1.准备授权委托书,详细写明委托事项和权限,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2.一般授权委托代理人可参与庭审、陈述事实、提交证据等常规行为;如需特别授权,务必明确注明。3.代理人应熟悉案件情况,提前与委托人沟通,以便在庭审中准确行使权利。4.若委托律师,需与律师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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