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在上海,非法营运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核心分析:非法营运行为侵犯了市场管理秩序。构成非法经营罪需满足违反国家规定实施了特定非法经营行为且情节严重。执法部门需认定行为是否属于非法营运以及情节严重程度来决定是否按此罪处罚。实务建议:若发现非法营运行为,可向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举报。收集相关证据,如非法营运车辆的照片、视频,乘车票据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会根据线索进行调查核实,若查证属实,将依法对非法营运者进行处罚,包括罚款、暂扣车辆等,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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