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不存在离婚一说。但对于孩子抚养等问题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处理。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核心分析:双方不具有婚姻关系,不存在解除婚姻的权利义务。对于子女抚养问题双方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需综合考虑孩子利益。关键在于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支付等。实务建议:协商孩子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数额及支付方式等问题,并形成书面协议。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需准备孩子出生证明等能证明亲子关系的证据,以及自己抚养孩子更有利的相关证据,如经济状况、居住环境等。按照法院立案、审理、判决等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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