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一般情况下,离婚后妻子对原配偶没有法定继承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离婚后,夫妻关系解除,配偶身份丧失,不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核心分析:法定继承中,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以存在合法婚姻关系为前提。离婚使婚姻关系消灭,相应的基于婚姻关系产生的继承权利也随之消失。关键在于婚姻关系是否解除,解除后就不存在法定继承上的配偶身份。实务建议:若涉及财产继承纠纷,应先查看被继承人是否留有遗嘱。如有遗嘱,按遗嘱执行。若没有遗嘱,确定法定继承人范围时,需明确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收集相关证据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时间、遗产范围、继承人关系等。可通过医院死亡证明、房产证、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来佐证。如对继承有争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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