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清算责任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不能一概而论,需视具体情况判断。若该清算责任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或者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否则不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核心分析:首先看债务产生时夫妻双方是否有共同意思表示,如共同签名等。其次考虑是否是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再者若超出日常所需,看债权人能否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等。实务建议:债权人主张是夫妻共同债务的,需收集如夫妻共同签名文件、债务用于家庭生活消费记录等证据。夫妻一方若认为不是共同债务,要提供该债务未用于家庭等相关证据。可先尝试夫妻双方协商明确债务性质,协商不成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确定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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