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外省可以办理离婚,但要分情况。如果是协议离婚,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可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核心分析:协议离婚:双方达成一致,共同前往常住户口地办理,体现双方自愿及户口地的管辖原则。诉讼离婚:以被告住所地为一般管辖地,考虑被告生活工作等联系因素,特殊情况可在原告住所地起诉。实务建议:协议离婚: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前往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按流程办理。诉讼离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证据等,法院受理后按程序审理,包括调解、开庭等环节。收集夫妻感情破裂、财产、子女抚养等相关证据,如分居证明、财产清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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