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偷税漏税的证据包括多种类型,比如财务账目、发票、合同等能反映企业经营收入、成本等情况的资料。法律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核心分析:财务凭证方面,若存在伪造、变造等行为,可作为偷税证据。收入成本记录上,多列支出、少列收入等情况的相关记录是关键。纳税申报环节,虚假申报的记录也是重要证据。实务建议:收集财务报表、会计凭证、发票存根等原始资料。关注企业的银行账户流水,看是否与申报收入相符。可向税务机关举报,税务机关在调查过程中会依法收集相关证据。税务机关有权进行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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