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被仲裁委员会仲裁后,首先要明确仲裁裁决的内容。若对裁决结果无异议,应按照裁决履行相应义务。若有异议,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有法定的救济途径。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核心分析:1.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通常需按裁决履行。2.当事人有履行裁决的义务,若不履行,对方可申请强制执行。3.关键在于裁决内容是否合法合理,以及自身是否有足够理由申请撤销或不予执行裁决。实务建议:1.仔细研读仲裁裁决书,明确自身权利义务。2.若打算申请撤销裁决,需在法定期限内(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符合《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证据。3.若对执行有异议,可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