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单位偷税漏税,税务机关会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单位实施偷税漏税行为,违反税收征管规定,应承担行政和刑事后果。权利义务:单位有依法纳税义务,税务机关有追缴税款、处罚的权力。关键构成要件:存在伪造账目等偷税行为,造成不缴或少缴税款结果。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财务账目、纳税申报记录等。向税务机关举报:提供详细线索。税务机关调查:核实后依法处理,单位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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