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遗嘱即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以口述形式设立的遗嘱。口头遗嘱没有经过公证也是可能有效的。首先,口头遗嘱须是在危急情况下订立。比如生命垂危、遭遇重大灾害等紧急状况。其次,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见证人。最后,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即使没有公证,口头遗嘱也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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