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再领结婚证手续如下:1. 准备证件材料:双方需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此外还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2. 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3. 填写声明书:在婚姻登记处双方需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声明人一栏签名按手印。4. 审查与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和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依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上述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确保婚姻登记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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