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间购房即使只写一方名字一般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通常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努力、共同出资或者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房款等情况。这里的出资既包括夫妻双方的直接出资也包括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但双方约定为共同财产的情形。所以不能仅依据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来判断房屋归属而应综合考虑购房时间、资金来源等因素。当然如果有证据证明购房资金完全来自一方的婚前财产且明确约定该房产为个人所有那么该房产可认定为个人财产。 1. 婚姻期间购房一般是共同财产。2. 关键看资金来源及有无特别约定。3. 有证据证明属一方婚前财产且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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