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双方协商一致:如果男方同意女方无需支付抚养费这种情况下女方可不支付。双方可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2. 男方经济状况良好:男方有足够的经济能力独自承担抚养孩子的全部费用且明确表示不需要女方支付抚养费法院可能会尊重双方意愿。3. 子女已满十六周岁且能独立生活:根据《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此时女方可不支付抚养费。4. 子女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踪:抚养关系因子女主体不存在而消灭女方无需再支付抚养费。 但即便有上述情况若之后出现孩子实际需要增加等合理情形子女仍有权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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