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确认遗嘱的有效性。遗嘱需是立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形式符合法律规定。比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2. 然后继承人要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3. 接着继承人可按遗嘱内容办理房产过户。一般需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遗嘱、继承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等材料申请登记。4. 若有多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存在遗嘱继承纠纷时可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定遗嘱效力及继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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