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没下来能立遗嘱。1.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只要是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处分的是自己合法财产形式符合法律规定遗嘱就有效。2. 对于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虽无法明确产权但遗嘱人可基于对该房屋的实际占有、使用等事实认定为自己的财产进行处分。比如遗嘱人长期居住且已支付全部购房款等情况。3. 立遗嘱时应清晰写明房屋相关信息如购房合同编号、房屋位置等确保遗嘱内容准确可辨。待房产证办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遗嘱进行补充或修正但不影响遗嘱在符合条件时的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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