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拘留时间从被拘留人入所当日开始计算。《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具体来说比如某人于X月X日被决定治安拘留5日当日送入拘留所执行那么拘留期限就是从X月X日起算到X月X日结束。期间若之前有因同一事由被采取过如留置盘问等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相应时长会依法折抵。这样规定确保了治安拘留时间计算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也维护了法律执行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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